输煤A、B系统煤场封闭及汽车卸煤区建挡风抑尘墙改造工程斗轮机干雾抑尘系统(EPC)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西省南部的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境内,东距晋城市
36km,西距阳城县城关 15km。山西省晋城市至陕西省韩城市的晋 — 韩公路沿东西走向
经电厂北侧通过。晋城 — 阳城高速公路由电厂北侧通过。电厂地理位置为东径 112°
33′45″,北纬 35°28′30″。电厂北侧紧靠晋(晋城)—韩(韩城)公路,晋城—阳
城高速公路由电厂北侧通过,在北留镇留有出口。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该厂一期工程(安装 6 台
350MW 燃烧无烟煤机组),自 1997 年 8 月 1 日正式开工建设,历时 5 年到 2002 年 7 月
27 日全部建成。为满足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山西当地煤炭资源储量丰富
的优势,进行了二期扩建工程,安装 2 台 600MW 燃烧无烟煤空冷机组。#7 机组于 2007
年 9 月 13 日和#8 机组于 2007 年 8 月 21 日建成投产,阳城电厂总装机容量已达到
3300MW。本工程为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 A、B 系统煤场封闭及汽车卸煤区建
挡(在山西阳城电厂煤场区域建设)。
二、招标范围
技术规范书中所提及的设备、材料、配套装置,除特别申明的外,均由投标方提供。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漏项,在招标方不提供任何部件、零件的条件下,投标方应无偿补充并保证其设备的全部功能。
投标方应为本工程提供四套除尘系统(含设备本体及相关平台改造,所有配套零部件以及随机附带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及附件、现场培训和服务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其供货范围如下,但不限于此:
1 除尘系统
投标方供货范围包括四套斗轮机干雾抑尘系统、干雾抑尘系统平台改造、专用工具、
随机附件以及招标方委托采购的与本装置相关的零配件,不含外部供电和控制用线缆。
2 现场培训和服务
投标方负责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指导服务,并配合招标方进行驱动机构的调试。现场
服务时间不少于 2 人月。
投标方负责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等要点。
3 技术资料
投标方在技术规范书签订后 2 周内,向招标方提供箱体、泵站的安装尺寸图、外形尺
寸图、电气控制原理图,图中尺寸可满足招标方设计要求。投标方在技术规范书签订后 4 周
内,向招标方提供管路布置图。资料要求书面 2 份,电子版 1 份。
书面图样必须有投标方技术人员签字,并经招标方确认,招标方确认并不意味着投标方责任的减轻,由于设计选型、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全部由投标方负责解决。
投标方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装箱单、质量合格证、操作手册等资料,所提资料内容和份数应符合监理和监管单位的监管要求,也应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所有专用工具及其使
用说明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标的工期
合同生效后 45 天内到场。
四、 资质及其他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近 5 年,投标人具有 2 个及以上干雾除尘系统的供货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4.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3)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
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0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03 月 02 日下午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