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发电厂4×300MW,2*600MW燃煤火电机组石灰石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洛河发电厂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洛河镇附近。总装机容量 252 万千瓦,为
4×300MW,2*600MW 燃煤火电机组。6 台机组脱硫、脱硝均由公司洛河项目部特许经营。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洛河项目分公司石灰石,预估用量 70000 吨。石灰石品质要求如下:
项目 |
单 位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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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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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失量 |
% |
≥4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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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 |
% |
≥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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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O3 |
%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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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O |
% |
≤1.2,若检测 MgCO3,则需转化为 MgO,转换系数为 |
0.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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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2O3 |
%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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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O2 |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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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 位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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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分 |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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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失量 |
% |
≥4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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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2O3 |
%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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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不溶物 |
%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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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径 |
mm |
7~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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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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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硫酸滴定 35 分钟以后 pH 值不小于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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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交货期:2020 年 05 月 01 日——2020 年 10 月 31 日。
签订单价合同,具体以订单执行。为确保后续供货的及时性,本标段设置一个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一个备选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约,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4 投标人为石灰石生产企业的,5 年内具有 2 个及以上石灰石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的,有石灰石生产企业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或有与石灰石生产企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5 年内具有 2 个及以上石灰石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0
年 0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03 月 02 日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