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岛安置房(博雅文苑)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先锋岛安置房(博雅文苑)项目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先锋岛(东仓路东、跃进河北侧地块)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盐行审批[2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领城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约8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_780_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 _2020_年__3_月_20__日,竣工日期:_2022_年__5_月_9__日
2.1.5 其他:_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地下室(包括人防)、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消防、电梯、室内外装饰、幕墙、智能化、室外附属、景观绿化、管网等所有小区建筑及配套项目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工程量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同时具有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基地或具有投标人股份占控股地位的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基地(本项目控股地位是指其出资额占 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注:【需要同时提供1、生产基地的营业执照;2、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并加盖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的本公告发布之日(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股权证明文件,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变更或新增的股权证明不予以认可;3、投标人或生产基地在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名录中(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页面);4、生产基地已正常生产(需提供2017年2月1日以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任意一次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构件销售合同及其对应的发票(合同及发票金额均须达1000万及以上))】。上述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其他投标需要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达10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及以上住宅小区项目,且具有地上建筑层数达26层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信誉要求:
(一)、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二)、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三)、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
3.1.6.其他要求:
3.1.6.1.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
3.1.6.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1.6.4.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2月20日至 2020 年3月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3月13日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ABCD,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