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伊敏露天矿核增产能至27.00Mt/a-生产系统完善初步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伊敏露天矿核增产能至27.00Mt/a-生产系统完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敏露天矿核增产能至27.00Mt/a-生产系统完善初步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敏露天矿核增产能至27.00Mt/a-生产系统完善初步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至少3项10.0Mt/a及以上(其中至少1项15.0Mt/a及以上)生产规模大型露天煤矿初步设计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和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必须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2月20日9时00分到2020年02月25日17时00分。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1日8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