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飞泉路一段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固【2019】2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城市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长发改固【2019】26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 含土石方约 100000立方米;人行道铺装约4200平方米、路沿石850米、管网约1700米、行道树约85棵,路灯约53盏,交通工程等。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已完成 0 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5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5.2 递交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 |
6.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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