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道县洪塘营二期(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塔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湖南道县洪塘营二期(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塔筒)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3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03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03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道县洪塘营二期风电场装机容量为 50MW,项目位于道县洪塘营
瑶族乡、横岭乡,场址西部、南部与江华瑶族自治县接壤,海拔高度在 1140-1508 米之间,
规划建设 20 台风机。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道县
2.3 建设规模:50MW
2.4 交通运输条件:
所在位置周边公路交通较便利。风电设备可由厦蓉高速运至道县,然后有两种方案运送至风
电场:(1)道县东收费站→X070 县道→X069 县道→四马桥镇→大洞田村→风电场内;(2)
梅岗收费站→X062 县道→四马桥镇→X069 县道→大洞田村→风电场内。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三峡新能源湖南道县洪塘营二期风电工程(50M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塔筒及附件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
2.5.1 20 台单机容量为 2.5MW 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为 50MW;)及配套塔筒设备
和配套服务(含塔筒全过程驻厂监造),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
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
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
2.5.2 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包含风机基础设计)、法兰、塔筒上段
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采购;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备品备件
(连接螺栓要求按单台机组提供总量上增加 2%,少于 1 个时按 1 个提供);技术资料及相应
配套服务。
2.5.3 本期项目与一期项目共用一条进场道路,顺着进场道路走到与 1 期风机场内道路分界
点(经纬度:111°50′32.29″E,25°10′58.58″N)后,沿一期风电场场内道路向 13 号
风机支路前行,走到距离 13 号风机位西北方约 100m 左右岔路口,即一期风电场与二期风电
场场分界点(经纬度:111°49′54.91″E,25°10′32.45″N),通过该岔路口进入二期风
电场场内道路。大件运输可从 G76 夏蓉高速路梅岗收费站出口(经纬度:111°51′29.07″E,
25°15′3.94″N)或道州东收费站出口(经纬度:111°48′25.43″E,25°28′35.08″N)
前延 1km(根据现场投标人路勘结果二选一),经过进场道路进入一期风电场。上述收费站
出口至二期风电场区路段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都不属于本风电项目负
责范围,其中进入本风电项目负责范围内之后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需要的道路改
造及桥梁加固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仅承担场内道路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
需要的改造、桥梁加固的费用,不免除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所购设备交货之前的运输和保管责
任),其他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发生的道路改造、桥梁加固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
承担。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条件进行微观选址并出具报告。
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
2.6 交货批次和进度:第一批次预应力锚栓组合件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到货 10 套,剩余预
应力锚栓组合件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到齐;第二批次 2 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 2020
年 7 月 31 日前全部到货,剩余 18 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全部到
货。(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湖南道县洪塘营二期风电工程(50MW)工程施工现场指定
机位地点(车板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公司(企业);
②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2)业绩要求:
①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或同平台)成功并网运行经验,且运行良好(须附相应供
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
②近 3 年 2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商业运行业绩不少于 240 台套(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
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
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4 日 9 时整至 2020 年 3 月 2 日 17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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