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2020年度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劳务派遣购买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香洲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2月26日 12:07 |
2.采购编号:HZ20-043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⑦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⑧本项目不接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 /)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提供上述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②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人必须具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⑦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 /)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3.7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27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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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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