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管道  电厂  电站  规划  石油  设备  煤炭  燃气  勘探  锅炉 

2020年同心县下马关镇上垣村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2-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2020年同心县下马关镇上垣村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2020年同心县下马关镇上垣村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由同

2020年同心县下马关镇上垣村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0年同心县下马关镇上垣村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0】48号文件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同心县2020年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主要有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沟道防洪工程、输配电工程等相关内容。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蓄水池工程、首部工程、水机设备工程、电气设备工程、消防及通风设备工程、首部加压片区过滤器站工程、首部自压片区过滤器站工程等相关内容施工;

二标段:1#-4#片区滴灌加压系统工程、道路工程及防洪工程等相关内容施工;

三标段:自压片区输水干管工程、5#片区滴灌加压系统工程、6#-7#片区滴灌自压系统工程等相关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4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5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信用中国(宁夏)”网站( /)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6投标单位在宁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查询的信用等级达到B级以上(含B级)。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若未在 上报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

4.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购买、续费、激活等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

4.3凡报名审核通过者,请于2020年2月27日8时30分至2020年3月5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 上 于2020年2月27日8时30分至2020年3月5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和 下载招标文件的截图,到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 (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韦司德公寓四楼)领取图纸等其他相关资料。

4.4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 上“澄清/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澄清及修改文件”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澄清及修改文件”栏中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o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