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NJ2020-02-BJGY-022 )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珞璜电厂5号锅炉高温过热器及高温再热器管屏横向固定优化设计改造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2.2 规模:珞璜电厂现总装机容量26400MW,4*350MW+2*600MW燃煤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珞璜电厂分三期建设,均已投产。该标段为珞璜电厂5号机组锅炉高温过热器和高温再热器优化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5号锅炉高温过热器及高温再热器管屏横向固定优化设计改造设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华能珞璜电厂三期5号炉高温过热器及高温再热器管屏横向固定优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采取EP模式,由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改造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制造、供货、指导安装、试验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珞璜电厂厂内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60天内供货到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整体受热面设计制造的台数不少于3台,并须提供业绩合同和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A级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提供扫描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0年2月27日09时00分到2020年3月6日17时00。
4.2 招标文件费:803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