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遂川县精准扶贫对象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 ,经遂川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2020年遂川县精准扶贫对象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项目实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遂政采【2020】T008号
二、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标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2020年遂川县精准扶贫对象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
1、精准扶贫对象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未进入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的农村家庭低保户、城镇贫困人员,其中一标段左安片区共计约51259人,二标段大汾片区共计约50240人,共计参保人数101499人。保险费和补偿方案按《2020年遂川县精准扶贫对象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实施方案》(遂府办字〔2020〕1号)规定执行,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市县分别承担10元、190元,如省市有新文件精神则执行新文件要求),县级承担部分的由县财政负担。 2、动态调整新增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未进入贫困户建档立卡系统的农村家庭低保户、城镇贫困人员的参保动态; 3、商业保险承办机构的运营费用按不高于该项保险费收入的3%一次性提取。费用列支范围主要包含人力成本、查勘费、宣传费、硬件配置和信息系统维护费等。年度保险费收入减去年度补偿款和运营费用后的结余,应全额返还县财政专户,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支付的保险费,如出现政策性亏损,对承保保险机构实行尽职免责政策,亏损由政府与承保保险机构按9:1比例负担。 4、精准扶贫对象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补偿范围为经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补偿后,需由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十类免费救治费用、门诊费用(Ⅱ类慢性病)不纳入补偿范围。 ①经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偿后,贫困人员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商业补充保险按90.1%封顶补偿(五保人员除外)。 ②精准扶贫对象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不设起付线,年封顶线为25万元。 |
1项 |
一标段左安片区的保险费约1025.18万元,二标段大汾片区的保险费约1004.8万元。最高限价的运营费率:不高于该项保险费收入的3%。 |
注:(1)本项目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左安片区,二标段为大汾片区;
(2)本次投标报价只需报运营费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项运营费率的3%,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 交易网进行线下项目报名(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 技术支持
四、所有谈判文件应于2020年3月9日15:00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