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新华书店及图书馆内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泾源县新华书店及图书馆内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已由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泾发改审发【2020】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一般债券)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一标段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二标段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应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备审)。
3.4 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5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和泾源县人社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开具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7本项目执行宁建规发【2018】17号文件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技术标实行暗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0年3月2日起至2020年3月6日止(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
4.3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办理CA 锁业务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 管理局四楼大厅(银川市北京中路 49号瑞银财富中心号瑞银财富中心 B座)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 并办理,联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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