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基层单位化学药品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疆公司:1套GE 9F级二拖一90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福源公司:2套GE 9E级一拖一20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北宸公司: 2套GE LM6000级一拖一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开发区分公司:预建设3套1172t/h超临界CFB锅炉和3套170MW抽背式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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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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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处理药品 |
聚合硫酸铁PFS、消石灰、PAM、聚合氯化铝等,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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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化学药品 |
浓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氨水、次氯酸钠、亚硫酸氢钠、PAM、聚合氯化铝、联胺等,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两个标段)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个会计年度(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标段投标。
5.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水处理药品在其公司合法经营范围内;且投标人近五年所供药剂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近3年(2017年-2019年)应有至少5个化学药品供货合同业绩(应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含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主要章页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02 15:27到2020-03-0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02 15:27到2020-03-0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