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NJ2020-03-BJGY-012
项目所在地区: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江山汇金C、D座2020年度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2.2项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
2.3项目概况:江山汇金C、D座项目位于南京市燕江路201号,招标总面积90200平方米。C座:建筑面积约33200平方米,其中地上23层面积27500平方米,地下1层停车场5700平方米;D座: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21层面积35400平方米,地下1、2层停车场12600平方米;建筑规划红线外道路及场地约9000平方米。
2.4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年
3.招标范围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要求和配置方案,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为本项目提供以下几个部分:
主要负责江山汇金C、D座建筑规划红线以内所有公共区域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养护工作及垃圾清运工作。其中包括外围、楼宇外墙外玻璃(4米以下区域)、楼宇内部【大堂、通道、楼梯等公共区域与开关面板、灯具、电梯轿厢、高空管线等附属设施、公共区域标识牌、雨水井、地面及地下机动车场(库)、绿地、卫生间、以及应急打扫卫生范围(突发、紧急情况,如漏水、跑水、火情等义务清洁)】、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等。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通用资格条件
4.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4.1.2.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4.1.2.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1.2.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1.2.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2 专用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保洁服务或物业管理项目(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2)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具有3项写字楼或商业综合体独立承担并完成面积不少于30000㎡日常保洁服务业绩证明(需提供在执行合同中标有服务面积内容页及盖章页的复印件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年3月3日9时00分到2020年3月11日 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803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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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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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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