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3 年度固体废弃物处置拉运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高新区南环路 9 号
2.2建设规模:2×300MW。
2.3服务期限: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
2.4项目概况:张家口热电公司装机容量为 2×300MW,(无储灰场、处置地点为张家口发电厂灰场)。固体排放物(粉煤灰、石子煤、炉渣、石膏)年运输、处置量约 25 万吨/年。
张家口热电除灰方式均为干除灰,共建有 3 座砼体灰库,每座灰库的内径为12m,有效容积 1800m3,其中两座粗灰库,一座细灰库。3 座灰库的总有效容量能贮存 2 台锅炉在 BMCR 工况下燃用设计煤种运行 48 小时所产生的灰量。所有灰库均安装有双轴搅拌器湿灰装卸设备和干灰散装机干灰装卸设备,以便粉煤灰的及时运输。
张家口热电公司建有出力为 50t/h 的粉煤灰分选系统 1 套。有效容积为 350m3 的钢灰库作为分选系统的细灰库。
张家口热电公司为干式除渣方式,共建有 2 座干渣仓,炉渣经渣仓冷却后采用机械装卸方式进行装车。
张家口热电公司有石膏库、石子煤料蓬各一座,采用装载机就地装车方式。
2.5 招标范围:
为了保证发电生产所产生的粉煤灰、石子煤、炉渣、石膏等及时运出生产场所,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投标方负责招标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石子煤、灰渣、石膏等固体排放物的处置拉运工作,处置地点为张家口发电厂灰场,运距约 23 公里。(包括以下内容)
(1)固体排放物处置拉运及车辆调度指挥管理;
(2)固体废弃物处置运输道路及灰场道路的疏通,排除无关人员滋扰;
(3)固体废弃物处置现场的车辆和司机管理,要求为处置用自卸车驻厂常备 3 辆,高峰时可调用不少于 15 辆,需满足进库尺寸要求,每辆车至少配备一名符合要求的司机;
(4)工作区域及拉运道路卫生清理;
(5)所管辖的运输司机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
(6)所有运输、拉运车辆必须满足国Ⅴ及以上的排放标准或满足张家口市规定的环保排放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3.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至少 1 项 600MW 及以上装机火力发电厂固体排放物处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 公 示 系 统 、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3 月 3 日至 2020 年 3 月 16 日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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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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