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保监理,招标人为 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保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
2.2 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能董家口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2016]47号)审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批复要求,开展 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施工期、调试期,主体、辅助、环保、依托等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和环保措施落实进行监理监督;按照建设工程环保监理技术规范标准及本期工程特点等制定监理实施方案及计划和编制定期报告、试生产报告、总结报告等资料,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施工期、调试期环保管理、上级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抽验等工作。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环保验收及抽验止。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能董家口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2016]47号)审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批复要求,开展 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施工期、调试期,主体、辅助、环保、依托等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和环保措施落实进行监理监督;按照建设工程环保监理技术规范标准及本期工程特点等制定监理实施方案及计划和编制定期报告、试生产报告、总结报告等资料,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施工期、调试期环保管理、上级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抽验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
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3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项目的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证明合同范围等关键信息的页面、签字盖章页等。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3月3日9时起至2020年3月09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文件费:500 元/标段。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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