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脱硝用无水液氨采购(生产物资类班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13/17-QT-2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145MW+2×33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出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液氨; 4.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液氨,还需提供与制造商签订的时间不少于半年的买卖合同、意向协议或类似于授权经销证书等资料(所提供的资料授权或供货时间截止日应在本项目竞谈首轮应答截止日之后)及制造商的许可范围包含液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自行运输液氨的则需提供运输许可范围包含液氨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则需提供其与承运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意向协议或表明双方合作运输的证明资料(所提供的资料有效截止日应在本项目竞谈首轮应答截止日之后)及承运单位的运输许可范围包含液氨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2017年1月至今,投标人必须有向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火电厂供应无水液氨的业绩,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有液氨相关信息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2019年10月1日后所产液氨的化验报告,报告中液氨的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招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03 12:12到2020-03-0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03 12:12到2020-03-09 17:00。 获取方式: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