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5号机组资产转让及厂址共用子项财务决算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0年5月20日前提交石核开发《5号机组资产转让财务决算报告》、《厂址共用子项财务决算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5份,由甲方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规模:1台140万千瓦级核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保密资质等必须在有效期内,并经过年审。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事务所具有项目财务决算的工作经验;
2) 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具有与财务决算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业绩、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1)事务所须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8年度营业收入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通知中排名前50名;
2)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8年及以上财务决算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且近5年内具有大型资产财务决算工作经验和资产财务决算业绩;
3)项目组成员持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资质且需具备5年及以上资产财务决算工作经验。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0年03月04日9:00起至2020年03月11日17:00止,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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