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翠亨新区起步区翠澜道南段(和清路至和济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发改翠管函〔2018〕8号批准启动,项目业主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翠亨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2.2 工程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软基处理、道路工程、人行道慢行系统、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管线设计(含迁改)、电力设计(临电、迁改)及其他附属工程。本项目建安费暂估约5.17亿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323万元,其中:勘察费上限为306万元,工程设计费上限为1017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工程测量、现状管线测量、物探等)和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业主进行初步设计审查、项目报建、施工招标、工程施工期间现场服务等必要的设计咨询工作。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勘察设计任务书”。 3.1 勘察周期,35个日历日: (1)设计提供勘察要求后10个日历日内编写完成勘察大纲、完成进场报批手续; (2)进场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并提交勘察报告(送审稿); (3)审查机构出具勘察报告审查意见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提供经审查合格并加盖审图合格章的勘察报告10套及勘察报告电子文件。 3.2 设计周期,90个日历日: (1)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提供勘察要求; (2)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含编制概算书); (3)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修订稿; (4)经发改部门批复概算通过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送审稿。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概算金额,否则将施工图方案修改优化至不大于概算为止,期间因修改优化设计发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总工期内不含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批等必要时间。 4.1 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有效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2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最多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分别具备上述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的单位采用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投标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4.4 本工程允许未办理诚信档案登记的投标人进行投标。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4.5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 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 网( )服务指南栏目。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中山市 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中山市 网( )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为中山市 (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勘察设计周期(总工期为90个日历日,勘察与设计同步开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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