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海南东方神华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月大村,场地临近昌化江,东距G98海南环线高速公路直线入口2km,北距月大村直线距离约0.5km,西南距大田镇约7km,东北距昌江县城直线距离约15km,西南距东方市约33km,距省会海口市约200km,交通便利。
本建设工程光伏建设容量为4.9896MWp,项目总规划用地105亩,为东方神华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容量为60MWp,已建成并投运)中38#、39#、40#方阵建设工程。本期光伏系统选用单块容量为315Wp单晶硅组件,总计组件数量为15840块,合计4.9896MWp。
25年平均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208h。
项目所在场区地势平坦,本建设工程单元容量按1.6MWp级设计,共设置3个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配置12台125kW逆变器、6台汇流箱及1台1600KVA箱式变将光伏方阵输出的直流电压逆变升压至交流35kV输出。光伏系统通过1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接入分支箱,送至本项目升压站。本项目与已建成的一期项目共用升压站和送出线路,不再另行建设。
本工程内含光伏项目附属设施建设和厂区排水工程建设,详见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2.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1 3个方阵(总计4.9896MWp)单晶硅农业光伏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集电线路、视频监控系统、给排水工程;
2.2.1.2 农业光伏附属设施建设(办公用房、库房、危化品专用仓库、试验室、绿化区域、停车场、升旗台等);
2.2.1.3 农业种植规划及附属设施设计(灌溉系统、检修道路、种植规划等)。
2.2.1.4 项目工程的初设、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含设备监造、运输、装卸、保管、倒运、备品备件及工器具移交等)、施工、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审计等全部工作。
2.2.1.5 3台箱变为山东泰开设备,招标方已完成采购;招标人尚剩余90吨光伏支架可使用,招标人提供的设备由投标方负责安装调试至通过360小时试运行验收。
2.2.1.6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
2.2.2 项目工期
项目名称:东方神华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农光互补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计划2020年4月10日-2020年6月20日,2020年6月25日全部并网发电,总工期为66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所具有资质应满足以下两项条件其中一项: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具有电力行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累计容量100MW(含)以上光伏项目勘测设计业绩;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3个(含)以上规模为10MWp(含)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并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以上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仅业绩表无效),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1月1日之后。
(4)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2个(含)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竣工报告,仅业绩表无效)。项目设计负责人(设总)应具备相关专业设计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06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1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