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济宁电厂液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济宁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济宁电厂液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济宁
2.2 规模:2*350MW
2.3 建设工期:半年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液氨\一等品,供货期半年,预估总量约800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起半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2项火电厂液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2资质等级要求:/。
3.2.2.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类)》,还应提供液氨产品生产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3月6日9:00起至 2020年3月1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3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