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宁电厂脱硫石灰石粉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3-203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济宁电厂脱硫石灰石粉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济宁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济宁电厂脱硫石灰石粉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济宁
2.2 规模:2*350MW
2.3 建设工期:半年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石粉\250目,供货期半年,预估总量约40000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起半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燃煤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至少2项,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石粉生产企业,须具有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提供批复及验收意见扫描件。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3月6日9:00起至 2020年3月11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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