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琶洲会展大厦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琶洲会展大厦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105-70-03-01600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会展大厦投资开发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广州新中轴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 >2.1.3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22938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约11000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琶洲会展大厦综合楼,配置写字楼、配套商业等功能,主楼建筑高度在200米(不含本数)到250米之间。本项目建安费为75940.65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对琶洲会展大厦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人防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智能化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门窗、屋面检测, 消防系统检测、防雷检测、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市政、绿化检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3工作要求: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服务,招标人按新增工程量计付报酬,但仍需受结算条款的约束。前述新增项目,如果中标人具备相应资质的,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如果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由中标人以分包的方式报招标人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中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3)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 >(4)清单中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程量,监督抽检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 >(5)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中标人已在合同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2.2.4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因招标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时间顺延。 >2.2.5招标控制价:1284.93万元。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见证取样检测)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建筑智能化检测、 室内环境检测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拟委派 >3.4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2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5.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3.5.4近二年(从2018年1 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止 )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4.1 >4.2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 3 月 6 日 11 时 30 分至2020年 3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开标时间:2020年 3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3.1若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该次招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会展大厦投资开发 > 020-28079061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3 月 30 日 10时00 分,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0 年 3 月30 日 9 时 45 分至2020年 3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琶洲会展大厦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编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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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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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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