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铝业开发项目一期港口工程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中压电缆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几内亚共和国维嘉海角东南侧,距首都科纳克里 210km,距北部卡姆萨港 52km。
本招标设备及材料用于几内亚铝业开发项目一期港口工程,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安装于综合维修间内部,中压电缆均为室外工作,采用穿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及沿电缆桥架敷设。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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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供货范围 |
招标文件价(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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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
1 台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含轨道.大车止档. 滑触线.电器控制.检修梯.维修平台.上下斜 梯)供货,其中包括设计、制造、装配、运 输至国内港口(备选港口:上海港、烟台港、黄骅港等国内主要港口)并装船、成品保护、随机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图纸 及技术资料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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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压电缆 |
本招标电缆为 8.7/15kV、3 芯、XLPE 绝缘、自锁型合金铠装、PVC 外护套、、B 级阻燃、合金电力电缆,包括电力电缆及附件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质保期保障及其他相关 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 |
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 2、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 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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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备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生产资格与能力,注册资本金不小于 1 亿元人民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应为成熟的产品,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有至少 10 个(合同)或以上同类设备的中国境内销售并成功运行业绩,同时有至少 5 个(合同)或以上同类设备的中国境外销售并成功运行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等证明材料。 7、信誉:企业信誉良好,重合同,守信用,提供近三年未决诉讼、仲裁 或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争议相关文件。 |
2 |
中压电缆 |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3.1.3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无不良记录。 3.1.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1.6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国内产品或者国外品牌在国内制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近 5 年(截至开标日)在国内至少有 2 个项目的 15kV 及以上铝合金电缆供货业绩,且该项目至少具有 1 年以上的商业运行经验;上述项目须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设备供货清单页、签字页、运行证明文件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 投标人必须为2017 年度的 6 kV ~35kV 电缆合格供应商,且具备自行生产 6kV~35kV 铝合金电力电缆制造能力。 |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3 月 10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