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洮县洮惠渠新添至太石段小型电力提灌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临洮县水务局以临水字[2019]8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项目业主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规模:改造新添镇、辛店镇5处11座电力提灌工程,其中:新添镇4处7座、辛店镇1处4座。并对新添镇阴山子村灌溉南渠通过衬砌渠道,修建涵管进行改造。 2.3 建设地点: 临洮县新添镇、辛店镇 2.4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设备采购 2.5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2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2.6 本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施工1个标段,设备采购1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 第二标段:设备采购 2.7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资质,近5年至少有2项以上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为招标设备专业生产商或者代理商,生产商需持有招标设备专业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的质检报告和其他相关证书;代理商须持有厂家的授权书,并且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专业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的质检报告和其他相关证书 ;投标人近5年内从事过2项以上 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并需具备相应的供货、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 3.4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 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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