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通[2016]8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及设备采购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集成及设备采购项目
2.1.2 建设
工作内容包含:
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的通信系统(专用、公安)的深化设计、接口设计、设计联络、样机制造和试验、设备批量制造、工厂检验、出厂验收、测试、计算分析、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试运行、预验收、试运营、竣工验收、人员培训、技术资料提供、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知识产权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05月3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3.2 若投标人拟投的各子系统设备不是其自身生产或制造的,则投标人须取得上述子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根据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分别提供授权)。
3.3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情况。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②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含),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专用通信系统,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的公安通信系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7.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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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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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x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