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临沂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三季度脱硝液氨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临沂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临沂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三季度脱硝液氨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2.2 规模:总数1260MW 。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液氨2000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 临沂市电厂路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院内。
2.7 交货期: 分批供货,根据买方需求,接到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2016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有3个燃煤电厂液氨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资格等级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生产或销售液氨等内容。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上述证件。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提供《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及运输单位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3月09日9:00起至2020年03月19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