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京燃热电2020年技术监督及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华京燃热电厂2020年技术监督及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按照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公司及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的技术监督制度、标准,开展技术监督、技术服务工作。
2)按时完成所列的技术监督、技术服务项目。对于新技术和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重大技术改造,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相应的书面建议。
3)每次机组检修时,或设备疑难问题时,投标人派相应的专业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技术监督、技术服务工作。
4)有疑难问题或发生事故通知投标人到现场服务而投标人需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
5)投标人人员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一切规章制度,自觉学习安健环管理文化,接受安全、文明监察监督,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工作,完成合同范围内招标人分配的任务。发生投标人人员责任的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6)涉及2020年技术监督及技术服务项目,包括绝缘、电测、继电保护、励磁、电能质量、热工、金属、节能、环保、 化学、汽轮机、锅炉、水工、水泵、风机、燃气轮机、生产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及燃料共十八项监督的专业监督、专业管理、专业标准指导等技术监督工作,并根据合同内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2.3其他:工期:1年(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单位能力资格等级:电源工程类特级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三家(不同电厂)300MW以上机组技术监督或技术服务业绩,其中至少包含一项技术监督业绩和一项技术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3月1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