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宁海电厂酸碱(2020年)年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华电力宁海电厂酸碱(2020年)年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因实际为批量需求,每次供货以招标方订单通知为准,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国华宁海电厂酸碱(2020年)年度采购项目物资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经营许可证和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近3年(2017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应具有两家以上电厂酸碱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本项目的运输能力(提供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委托运输合同和被委托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至少5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提供车辆自有证明或车辆租赁合同,同时需提供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运输单位的危化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驾驶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1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