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煤制油污水处理场恶臭气体逃逸扩散隐患治理及恶臭气体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污水处理场恶臭气体逃逸扩散隐患治理及恶臭气体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两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和配套材料的采购:
2.1.1 恶臭气体逃逸扩散隐患治理:
1) 预处理污泥池、预处理混凝池、污泥浓缩池新增不锈钢支撑框架并用阻燃玻璃钢盖板密封,阻燃玻璃钢管道收集输送VOCs至已建恶臭气体处理装置。
2) 预处理吸水池、预处理产水池、预处理排水池、预处理隔油池、pH调节池、污油池、污泥池、臭氧缓冲池、臭氧反洗水池、臭氧浮渣液池、高浓度中和池、油泥浮渣池、高浓度吸水池、剩余污泥池、回用水消毒池、低浓度污水过滤吸水池、高浓度污水过滤吸水池共17座水池已有盖板密封,采用阻燃玻璃钢盖板将人孔和预留孔位置密封,阻燃玻璃钢管道收集输送VOCs至已建恶臭气体处理装置。
3) 污泥脱水机房(包括P-409泵房、污泥离心机厂房、污泥湿料仓厂房)新建阻燃玻璃钢管道及支架至收集管网、厂房孔洞封闭;污泥干化厂房DN300的碳钢管线与管网玻璃钢管用法兰连接。
4) 对3T生化池原有收集管道及支架拆除,新增阻燃玻璃钢管道、支架及跨管线过桥通道,输送VOCs至已建恶臭气体处理装置,已有盖板破损处进行密封。
5) 高、低浓度涡凹气浮原金属盖板拆除,新增阻燃玻璃钢盖板密封。
6) 新建VOCs气体收集管网,包括:
a、新建阻燃玻璃钢收集管网,从高浓度中和池开始,向东经过154A生化管廊(需新增π型支架)至3T池南侧,在污泥干化厂房处北转经过3T池东侧新建管廊与恶臭气体治理DN1100 风机入口收集总管连接。
b、从低浓度二沉池东侧新建管道支架开始,新建阻燃玻璃钢管道及支架,跨装置内部道路接入DN600 VOCs收集总管,并预留DN400阀门甩头。
c、新建阻燃玻璃钢管道及支架,从污泥浓缩池封闭盖板开口处接入DN600 VOCs收集总管。
d、新建DN250阻燃玻璃钢管道及支架,从回用水消毒池、低浓度污水过滤吸水池、高浓度污水过滤吸水池封闭盖板开口处经生化管廊与DN600 VOCs收集总管连接。
e、新建阻燃玻璃钢管道及支架,从预处理吸水池、产水池、排水池封闭盖板开口处,经预处理管廊,与DN500VOCs收集总管连接。
f、新建阻燃玻璃钢管道及支架,从预处理PH调节池、预处理隔油池、污油池、污泥池封闭盖板开口处,经预处理管廊,与DN500VOCs收集总管连接。
7) 3T池东侧砖石地面拆除后硬化,总面积约1700㎡,过路水沟改为承重型砼水沟,硬化地面边界路缘石选用大理石。
8) 投标人应负责污水处理场恶臭气体逃逸扩散隐患治理项目范围内的采购、施工、验收及配合必要的试验、试运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9) 所有施工垃圾应合法、合规自行处置,如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由承包商承担相关责任。
10)投标人按照附件1中6S管理要求,完成现场的标志标识工作。
2.1.2 恶臭气体治理:
1) 预处理沉淀池、二次沉淀池池体采用随动式反吊膜密封,反吊膜钢结构需要考虑原有平台承重,阻燃玻璃钢管道收集与VOCs气体收集管网连接。
2) 反吊膜采用氟碳纤维膜,原有刮泥机驱动电机改造以满足反吊膜整体运行要求,二次沉淀池刮泥机过桥由半桥改为全桥(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
3) 反吊膜气体收集管线桁架及基础施工。
4) 投标人应负责污水处理场恶臭气体治理项目范围内的采购、施工、验收及配合必要的试验、试运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5) 所有施工垃圾应合法、合规自行处置,如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由承包商承担相关责任。
6) 投标人按照附件1中6S管理要求,完成现场的标志标识工作。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4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建造师证书扫描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未在国家能源集团“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内。
(6)企业信用: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开标日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2)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企业信用所列示的网站截图以及查询方式。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3月1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