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科城变电站至220kV 碧山变电站电力隧道建设工程之碧山变电站至南翔一路段电力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 >1.1.2 工程位置: 广州市黄埔区。 >1.1.3 设计范围:本项目新建电力隧道全长约3.46km,其中4 回220KV、6回110KV碧山变电站至南翔一路段长2.76km;8回220KV、6回110KV南翔一路段长0.7km;建设内容包含电力隧道工程、结构工程、岩土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只包含土建部分,配电、通风、消防等由电力部门完成。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电力隧道工程 、■绿化工程 。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埔发改储〔2019〕79 号 。 >1.1.6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 >1.1.7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24303.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442.24 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不含规划放线)、■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 >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1.2.4 申请人及 >1.2.5 申请人委派的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 年以上。 >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2)设计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 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2)设计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 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如不同时具备设计专业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并以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1.2.11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 >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招标文件获取 >1.3.1 发布招标: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3 月10 日 00 时 00 分至2020 年3 月31 日10时30 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3.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3月 31日 9 时30分至2020 年 3 月 31 日 10 时30 分。 >1.3.3 开标时间: 2020年3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 >1.3.4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不受理: >①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盖章),表格可从 站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1.3.5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 日。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注: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 >1.3.6 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申请单位不足3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重新招标。 >1.3.7 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 >1.4 费用 >1.4.1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穗开财字[2014]53号文及相关规定计取,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本工程建安费约19442.24万元,设计费收费基价暂定为: 552.19 万元。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复杂程度系数分别定为:绿化工程:0.85;其他工程:1.0,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0,专业调整系数分别定为:道路、交通工程:0.9;桥梁、隧道工程:1.1;其他工程:1.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工程设计费总额含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1名 10 万元; >评审排序第2名 5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3 万元; >评审排序第4、5、6名各 1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方案设计补偿费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上述投标经济补偿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投标人,即该种情形下设计合同结算价为上述投标经济补偿总额,中标人收取合同价款后及时支付投标补偿费给各投标人。其它情形的投标补偿费均包含在设计费中。 >1.4.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1.4.3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基本财务管理规定》(穗开财字【2014】53号)、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615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探综合费取费标准>的通知》(穗开建管〔2014〕1号)相关规定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1.4.4 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开财字〔2014〕53号)计算, 浮动幅度为下浮30% 。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30%。按国测财字[2002]3号文计取单价的项目,不予计取技术工作费。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旧路路面调查及检测费按《关于广州、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取费办法的意见》(穗开财字[2014]53号)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及《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490号)文件规定标准并下浮20%计取。 >1.4.5 投标人各项费用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体可参见附录5、附录6。 >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 30 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投标人可通过 /)、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