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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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榕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08日 23:11 |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9,800,000.00(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09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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