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物资公司液体改质沥青框架采购(一包)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框架采购,招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宁夏煤业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数量为准。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2028129 |
液体改质沥青\煤沥青≥50% 灰分≤0.13% 水分≤3% |
吨 |
8000 |
一包 |
2.2交货日期:预计供货时间订单下达后30天内完成交货(具体供货时间以订单要求为准)。
2.3交货地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物资公司各使用单位(具体按照采购订单要求的送货地点交货)。
2.4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单批次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依次类推。
2.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3个月。
2.6支付形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供应商。
【1】资质要求:
1)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必须包括煤焦油、煤焦沥青、煤沥青,且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或与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资质企业签署的委托运输协议(签订委托运输协议的需提供有效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及承运单位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2份向活性炭生产企业销售标的物的业绩合同,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按以下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该业绩为无效业绩:
A、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要显示货物名称、项目内容(规格型号)、合同执行时间、合同双方单位名称(签字和盖章页))
B、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或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应满足以下条件: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失信惩戒记录;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须满足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分批交货分批结算,单批次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依次类推。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09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16日 17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