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烟气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装置项目初步设计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锅炉烟气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装置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20F020E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北外环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烟气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装置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根据项目技术要求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含设计专篇),初步设计深度及内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所有专业设计,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4.2 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4.3 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的工程师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
4.4确保本项目使用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来源,非自有知识产权的投标人需持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许可。
4.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中介或代理参加投标。
4.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业绩
投标人近3年具有至少5台套同等规模(220t/h锅炉或以上)烟气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除尘工艺的设计业绩承包合同,并实现成功稳定运行的超低排放独立业绩,满足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3的指标要求(独立业绩是指投标方自己设计的业绩,不包括外委或外包设计的业绩,其他任何由技术支持方实施的业绩等不属于投标方独立业绩),均以最终环保验收证书数据或上传环保厅的运行数据为准。开标时提供业绩的合同及监测报告证明、用户证明材料并提供联系人及相应的联系电话,所有证明材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7.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7.1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年03月09日1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0年03月13日20:00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