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能源沿空留巷支护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乌海能源沿空留巷支护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柔模混凝土制备输送系统 |
|
套 |
1 |
|
1.1 |
地面干混料制备站 |
KTRHZ-50 |
套 |
1 |
地面部分 |
1.1.1 |
地面柔模混凝土配料系统 |
KTRHZPL—1600 |
台 |
1 |
|
1.1.2 |
地面柔模混凝土混合系统 |
KTRHZHH—1000 |
台 |
1 |
|
1.1.3 |
水泥仓 |
100t |
台 |
1 |
|
1.2 |
柔模混凝土制备输送机组 |
KTRHZSJ-50 |
套 |
1 |
井下部分 |
1.2.1 |
煤矿用刮板式上料机 |
SYG420-12.7 |
台 |
1 |
|
1.2.2 |
煤矿用混凝土搅拌机 |
MJSY-2300G |
台 |
1 |
|
1 .2.3 |
煤矿用混凝土泵 |
HBMG80/16-110S |
台 |
1 |
|
2 |
技术资料 |
|
套 |
6 |
说明书、图纸,电子版1套U盘存储 |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计划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0年4月23日,计划完成交货日期2020年6月24日;
2.5付款方式:货物全部进场交验完毕后,供方出具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需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质保期满,产品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A.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B.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专业生产制造商;
C. 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1份投标产品销售业绩。合同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12日 17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