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新区2020年公园广场日常养护管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20-SN-QC-FW-0077
三、采购人
四、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标项名称采购数量单位预算总金额(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采购内容备注
1一标段1项25972000.00公园广场管理服务
2二标段1项9480000.00鹤鸣湖公园、国际社区运动公园管理服务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10 08:30:00至2020-03-17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3、文件售价:
序号标项编号标项名称标书金额(元)
1SZT2020-SN-QC-FW-0077-1一标段300.00
2SZT2020-SN-QC-FW-0077-2二标段300.00
注:/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3-30 14:30:00
2、投标
3、开标时间:2020-03-30 14:30:00
4、开标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