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行政后勤及生产辅助设施工程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行政后勤及生产辅助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0】3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民航发展基金、青海省财政资金、西部机场集团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5.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5.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11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 多功能 侧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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