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电厂一二期燃料输煤系统清理及零星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德州电厂一二期燃料输煤系统清理及零星工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德州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德州电厂 由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管理,目前电厂总装机容量为2700MW,其中一期工程为国产2×300MW燃煤机组,后分别增容为330MW和320MW;二期为国产2×300MW燃煤机组,后分别增容为330MW和320MW;三期工程为2×660MW进口亚临界机组,后增容为2×700MW。电厂现有一、二期工程分别于1991年和1994年投产运行;三期工程两台机组分别于2002年6月和10月建成投产。 德州电厂现有工程燃煤来自晋中太原、阳泉、寿阳等处,采用铁路运输,年耗煤量约600万吨。
本项目地点为 德州电厂厂区
服务期限:2020年5月1日---2023年4月30日,共3年。3 年投标报价总计=1 年投标报价总计×3 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2020-2023年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等各种风险,每年的投标总价不变。 当服务期限满一年时,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如评价结论为能够满足甲方需求时,本合同继续履行。如评价结论为不能满足甲方需求时,则本合同终止履行。以此类推。
招标范围: 德州电厂一二期燃料输煤系统设备的积煤积粉清理;翻车机及煤篦子的清理疏通,各落煤管、给煤机、筒仓等设备的清理疏通;燃料采样、运行设备保洁、#1、#2煤场及斗轮机、临时煤场和周边环境清理、清洁;厂内与燃料生产有关的零星工作等。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1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德州电厂一二期燃料输煤系统清理及零星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燃料设备清理或运行维护或检修维护业绩,投标时应提供己方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业绩的机组容量,提供承包协议或合同的扫描件,含工作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3 月 11 日9:00起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0 年 3 月 11 日9:00起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17:00止,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