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除盐水不锈钢管设备招标公告
ZJTY10200203
1. 招标条件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除盐水不锈钢管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配套建设3×2000吨级煤码头一座,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区域建设用海内,计划于2019年建成。
2.招标范围:除盐水不锈钢管Φ273*7数量4841米,Φ426*9数量5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其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且选用的生产厂家要求为:钢管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投标人若为钢管生产厂家,则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
- 钢管生产厂家应具有A1级压力管道元件(不锈钢管)制造许可证,并具有规格Φ426及以下的不锈钢管一次成型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耐压试验等检测设施,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证明文件;
- 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其所经销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制造与招标产品相同的生产资质证明文件。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0年3月11日9:00至2020年3月17日17:00。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3月31日 10时 00分。
2.递交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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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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