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 受中国邮政集团 吉林省 的委托,代理中国邮政集团 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局生产车辆用柴油采购项目招标,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ZJLJL-HWZBW20015
2.3采购内容:约1200吨/年,以实际量为准;
名称 |
等级 |
质量标准 |
柴油 |
0号/-35号 |
国VI |
2.4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
3.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资不抵债及亏损情况。具有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油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供应数量符合需求。因油品质量造成车辆损坏的,经专业机构鉴定后,相关损失由柴油供应商承担。油品入库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规定和需求的,根据实际情况,中心局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3.5投标供应商免费提供车辆运输配送,且送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法律责任、人身和经济损失等各项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6投标供应商在接到订单后48小时内将订单所订油品 投标供应商须每月提供一次质监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油期间油质出现任何问题,中心局有权要求供应商按标准更换油品直至符合要求或终止用油协议,期间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3.7各等级标号的油品齐全,能保证连续供应。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单位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发售及获取:
因疫情期间,不接受现场 (材料审查合格后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材料邮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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