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14-20053
一、招标条件
中水电四局武汉轨道交通工程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成都地铁19号线项目、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项目盾构机油脂,采购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中国水电四局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土建6工区项目经理部承建成都地铁19号线二期工程高峰站(不含)~红莲村站(不含)建设任务,线路全长5704.00m。工程内容包括:高峰站~高新风井盾构区间,长度1055.62m;高新风井为地下三层明挖风井,长度32.00m,宽度36.10,顶板覆土厚度为6.1m,底板埋深31.4m;高新风井~新码头街站盾构区间,长度1222.13m;新码头街站为地下二层双岛越行车站,长度505.20m,标准段总宽41.80m,有效站台长度186m,标准段顶板覆土厚度约为2.73~4.36m,底板埋深19.26~20.79m;新码头街站~新红风井盾构区间,长度1429.50m;新红风井为地下二层明挖风井,长度29.80m,标准段宽度27.5m,顶板覆土约为3.5,底板埋深约24.3m,风井为盾构过站;新红风井~红莲村南站盾构区间,长度760.12m;盾构接收井,长度19.40m,宽度30.42m;新码头街站~红莲村南站暗挖区间,长度320.05m,开挖断面宽度8.734m、高度9.2m;新码头街站~红莲村南站明挖区间为一层框架结构,长度330.18m,顶板覆土约10~14m,底板最大埋深约24m。计划使用四台盾构机,本次招标的油脂主要用于盾构机。
1.2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D2标为深圳分干线罗田水库至公明水库段的一部分。该标段起点为位于深圳市罗田水库的输水隧洞进口,线路向东南布置,从深圳市宝安区罗田森林公园的山体下穿,后沿广深高铁北侧规划路布置,再转入光桥路下至深圳市光明新区楼村SZ02#工作井。本标段长10.16km,设计输水流量为30m3/s,包括输水隧洞(钻爆法隧洞和盾构隧洞)和线路上座调压井、工作井等主要建筑物,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进场交通为专用道路,道路为四级公路,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
2、招标范围:盾构机油脂的生产、检验、运输、税金(13%专票)、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包件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 | 备注 |
1 | 手涂盾尾油脂 | 250kg/桶 | 吨 | 2 | 深圳 | 使用完毕油桶供货方可回收 |
2 | 机打盾尾油脂 | 250kg/桶 | 吨 | 170 | 深圳 | |
3 | 手涂盾尾油脂 | 250kg/桶 | 吨 | 20 | 成都 | |
4 | 机打盾尾油脂 | 250kg/桶 | 吨 | 570 | 成都 |
包件二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 | 备注 |
1 | 主轴承密封油脂 | EP2 | 吨 | 20 | 深圳 | 使用完毕油桶供货方可回收 |
2 | 主轴承密封油脂 | EP1 | 吨 | 107 | 成都 | |
3 | 主轴承密封油脂 | EP2 | 吨 | 36 | 成都 |
注:采购数量:预计总量为预估量。(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量,实际量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需求量为准,如发生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4、交货时间:暂定2020年4月15日,具体以项目实际需求,分批进场;
5、交货 招标人接货后抽检复查,如有异议立即通知投标人,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复检合格其一切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复检不合格除退回不合格品外,其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2 投标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人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招标人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3 投标人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7、各包件品牌要求:
包件一、罗瑞斯、虎牌、宜能、飞天、爱尔克。
包件二、美孚、壳牌、虎牌。
*本次招标选定1~2名中标人,投标人中标后需接受招标人划分的供应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地铁、隧道工程盾构施工用油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