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EP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EP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规范书适用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2×630MW机组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EP工程。投标方负责范围包括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水解制氨的完整勘察、详细方案和设计、规划验线、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调试、消缺、验收、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性能试验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工作。投标方提供满足(不限于)整个工程的详细方案和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竣工图编制、符合市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图纸、项目报检及认证等;工艺、控制、电气等设备及材料的技术选型、采购供货等;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系统试运行及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试验和性能考核验收、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等。还应包含新建尿素车间的土建地质勘查、工程范围内的结构加固设计、工程管理与协调、政府部门验收配合、房产证取证配合等内容,同时还包括SCR内部区域流场优化设计。详见技术规范书。
2.3其他:工期:2020年05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国内3个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烟气脱硝尿素水解制氨系统新建或改造EP/EPC竣工业绩或包含尿素水解制氨系统的脱硝EP/EPC竣工业绩,并成功运行满一年。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设备到货证明或业主表扬信,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失信黑名单;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检索结果为准不需要提供网站截图为证明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1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