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西安镇东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
海发改发〔2020〕17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海原县西安镇东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 局部段落单侧设置排水沟长1.13公里,采用D30U型断面;③新建田间道路长20.31公里,土质路面宽3.0米;
计划工期:1年;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内容;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企业须一级);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潜在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期间先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期因后台关闭招标文件无法下载(投标保证金帐号无法获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具体上传时间在宁夏 网站变更补遗栏另行通知,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 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4月2日09时00分,地点为中卫市 (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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