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10A(BOP双梁起重机)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称为太平岭项目(华龙一号)1、2号机组。电厂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分期建设,一期建设两台。项目1号机组浇灌第一罐混凝土原计划目标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项目建设总工期从每台机组第一罐混凝土浇灌到商业运行不超过56个月。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BOP双梁起重机,主要包括:BOP双梁起重机本体及附属装置的功能设计、文件、设备、备品备件、消耗品、专用工具、运输。现场技术支持服务、SO备件和培训作为选项。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设备交货日期:2021年7月31日(首批),其余批次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许可范围涵盖本次招标,且处于有效期内。
3.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相同或类似设备的工程业绩(包括合同履行期间)。
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0年03月11日 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7日 17时30分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缴后不退。对重新招标项目,已在首次招标时缴过购买费用的无须重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