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社保业务专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 受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社保业务专线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编号:066020200450
2、项目内容及预算
2.1项目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社保业务专线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保费划转方案的要求,南京税务局需租用一条100M MSTP专线与南京市人社局互联。
序号 |
线路类型 |
带宽 |
A端 |
B端 |
单价(元)/月 |
总价(元) /26个月 |
1 |
MSTP |
100M |
江宁区秦淮路8号市局江宁机房 |
南京市人社局新城大厦机房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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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预算金额:21.5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市级及以上广电部门颁发的开展增值业务经营许可(主要指具有和利用网络光缆线路经营许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无
3.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现场勘察/标前答疑: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5、磋商文件出售方式:
5.1
5.2招标文件服务费600元,平台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5.3下载者
5.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 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6平台公司
5.7联合体投标(如公告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投标保证金:无;
7、本项目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接受磋商响应文件方式:邮寄;
邮寄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3月24日9:00;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方式采用邮件方式进行。磋商当天,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格及质询问题(如有)将通过邮件方式 请各供应商在15分钟内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扫描发 如过时未回复视同第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8、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貳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采购单位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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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