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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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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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公司2020年输煤干雾除尘装置 |
7套干雾除尘装置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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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煤场加装防风抑尘网 |
第二煤场加装防风抑尘网项目设计、供货、施工EPC总承包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广安公司2020年输煤干雾除尘装置】
1.投标人为主设备的制造厂或被授权出售主设备的指定代理商。投标方应具有国内设计和制造并安装、调试过火电厂输煤系统干雾除尘设备和系统的业绩。并具有至少3年成功运行的经验(成功运行经验指在设计负荷下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可用率,现场检测粉尘浓度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
2.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是生产厂家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4.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授权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证书,授权生产厂家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并提供授权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投标的授权代理唯一证明文件;
5.近3年(2017、2018、2019年)来至少完成3项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的干雾除尘装置运行成功的业绩,且需提供其项目验收合格的证明。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彩色合同扫描件(包含体现合同双方、合同主要内容、项目规模、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即可)及其项目验收合格的证明彩色扫描件,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其项目验收合格的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一旦发现业绩虚假,取消竞标资格;
6.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彩色扫描件);
7.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煤场加装防风抑尘网】
1.本工程除同时具有设计和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外,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
2.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项目的工作内容;
4.投标人应能同时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工作要求,应具有以下资质:(1)设计专业资质要求:轻型钢结构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或者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含物理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专业资质要求: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若投标人仅为施工企业,必须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提供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和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资料;
5.施工单位安全资质要求: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施工业绩要求(设计不需要提供业绩):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至今,至少三个建筑安装工程业绩,或至少两个防风墙(网)工程业绩,或至少两个网架、网壳、单层刚架、排架、多层框架、索膜结构、压型拱板等钢结构工程业绩。以上业绩单项合同总额必须在200万元及以上。【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联系方式等主要信息即可),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7.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建筑、市政之一)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安考B证及以上),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8.特种作业人员:本项目要求有电焊工和起重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年龄不超55周岁;
9.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原因被解除合同;
1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11 16:40到2020-03-1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11 16:40到2020-03-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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