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文昌停车场下河道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谷文昌停车场下河道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
2.2项目编号:GC-2020-028 采购编号:LCGG-2020-027
2.3项目概况:谷文昌停车场下河道治理工程EPC总承包该项目位于林州市石板岩镇太行大峡谷内,南湾村西侧,南面为林州市谷文昌纪念馆,北俯露水河,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 投资金额约1000万元。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绿化、铺装、灌溉、照明、河道疏通治理、水系亮化等工程。
2.4项目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企业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财务状况的年份为成立之日起)。
3.3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各联合体成员)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在2016年1月1以来(含)没有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可自行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5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考核合格在有效期内,且目前无在建工程,且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提供2019年12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6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
3.7本标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需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及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8日上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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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aygg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