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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港市委党校搬迁项目一期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公布上限控制价及变更公告(ZZDGX2019-G2-1121-015)
更改通知(三)
各潜在投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ZZDGX2019-G2-1121-015
三、
四、
五、第一次澄清日期:2019年12月6日
第二次澄清日期:2020年12月12日
第三次澄清日期:2020年3月13日
六、公布上限控制价
现对中共贵港市委党校搬迁项目一期工程-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编号:ZZDGX2019-G2-1121-015)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贰仟陆佰零壹万壹仟陆佰柒拾贰元柒角叁分(¥26011672.73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捌拾捌万陆仟陆佰玖拾贰元叁角叁分(¥886692.33元)(注:其中安全生产费即为商务标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报价的安全生产费以投标报价表为准,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七、更正内容:
1、取消贵政办(2014)3号文。
2、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10.4.1项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中第3点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工程预算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协商确定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对于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贵港市财政评审及审计部门审定且符合贵港市人民政府文件(贵政办【2014】3号和贵政办发【2016】32号】)规定。现更改为“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工程预算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协商确定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对于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投资按贵港市人民政府文件(贵政办发【2016】32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3、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14.2项 竣工结算审核按贵政办【2014】3号文及贵政办发【2016】32号规定执行,由贵港市审计部门审定,审定的工程价款超出合同价款部分,下浮一定比例结算。单个项目超出200万元及以下的,下浮8%。在此基础上,以1至100万元为一个等级,每增加一个等级,下浮率提高1个百分点,下浮率最高不超过16%。现更改为“竣工结算审核按贵政办发【2016】32号文第六章规定执行。”
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0年4月1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三、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