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尾电厂2号机组胶球清洗装置改造(设计及供货)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投标活动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汕尾发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二)招标范围:2号机组胶球装置改造配置两套胶球清洗系统,投标方负责2号机组A、B侧胶球清洗系统重新设计、改造所需设备、备件及材料的供货(含机械、电气、热控仪表等各专业所需设备、备件及材料,及与现有系统连接的电缆、控制电缆和法兰等备件及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三)工期要求: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60天内完成生产并供货,现场改造施工工期约30天。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凝汽器胶球清洗系统整套设备设计、生产、销售的能力及资质。
3、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包过600MW以上容量机组海水冷却机组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至少3台的整套设备供货业绩(含改造业绩),各项技术指标到达要求且运行良好。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合同证明、调试验收报告、用户使用情况等证明材料及买方专业技术负责人员联系方式。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3月 13日9:00起,至2020年03月20日16:30止,电子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08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