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汽车维修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WJHNZD-2019-1828-A039
招标编号:0623-2075N31090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周期为3年,预算金额约为210万元。
(若因军队政策调整、单位改制、营区移防等因素致招标方无法有效履行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对招标方利益有较大损害的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品目名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汽车维修社会化服务 含日常维修、紧急抢修、巡检等服务,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年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方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方在长沙设有常驻维修服务点,位置须距保障大队修理中队(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农科院北门往北400米修理厂以及开福区匍园路与栏山路交叉口清水塘溪泉湾小学对面)20公里以内,且投标方须承诺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四)投标人需具有相关经营许可,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文件的规定,取消“机动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成立的维修企业提供“湖南省机动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之后成立的维修企业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739.1-201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标准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3月10日至3月17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网络报名,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机动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739.1-201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标准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通过网络报名的投标方须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电子版规范命名后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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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