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木伦河1#桥拆除、李家畔连接1#桥道路2项打包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乌兰木伦河1号桥拆除工程:拆除乌兰木伦1号桥,桥长约403米,桥宽约10米,结构形式为石拱桥,桥面距河床高约9m。具体工程量详见拆除指导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2)李家畔连接1号桥道路工程:在拟新建1号桥的李家畔侧桥头新建简易立交一座与生态园滨河路连接。沿河堤新建立交匝道300m,滨河路连接路92m,中大路连接路70m(含9m通道一座)。匝道宽8m,滨河路连接路宽16m,中大路连接路宽22.5m,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209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1月15日(其中:乌兰木伦河1号桥拆除工程计划2020年7月20日前完成,李家畔连接1号桥道路工程计划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3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质保期为2年(不含拆除工程)。
2.4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以上资质必须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查询一致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合同签订日期2017年至今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500万元(含)以上的桥梁拆除(机械拆除)施工业绩各一项。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其增值税发票(至少一张)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需在本单位注册)。提供项目经理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7)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该证书扫描件。
(8)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以上内容投标人承诺书盖章扫描件。
(9)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在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及国内其他工程中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提供以上内容投标人承诺书盖章扫描件。
(10)投标人未在“黑名单”内。。
(11)企业信用: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开标日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2)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企业信用所列示的网站截图以及查询方式。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3月1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